APOPHASIS

饭局 番外 三 [北平无战事][双美无差]

目录:

《饭局》 |  | 

《饭局番外》 |  |  |  |  |  | 完结

《归人》 |  | 

凯凯生日快乐 ;D

 @徽 


这次换作方孟韦到中环的港口等孙朝忠。

已经入秋,两人抓住暑气的尾巴,约好去浅水湾游泳,顺道商议一下去崔婶家过中秋的事宜——既然要撒谎,免不了先对对口供。

日头仍然厉害,方孟韦跟几个同来接人的,分散站在一块屋檐下。吃完一毛钱一支的冰棍,手心里全是粘粘的糖水。他想去前面厅堂里洗洗,又害怕这头错过了孙朝忠,于是只能举着手望起伏海面,额角流下汗来用手背揩了,又等了小会儿,天星小轮才慢慢进港。

眼前的场景并不陌生,在北平时一有游行就是这样满坑满谷的人,一个个似是而非的轮廓,所有个人的、独特的东西都消失了,只剩下人群。可方孟韦练就了双十分历害的眼睛,总能一下从里面揪出谢木兰。就像现在,他一眼看见了随着人群走下甲板的孙朝忠。往前迎上去的那一刻,心像跳快了几拍,兴许是以前担心木兰养成的习惯。可孙朝忠是个大男人,体格好着,从轮船上下来的旅客们也都规规矩矩,十几分钟的过海轮船而已,几个接人的人里,倒显得方孟韦有些夸张了。

“久等了吧?”孙朝忠也看见他,带着笑。

“刚到。”他答。

方孟韦想说“我们快走,毕竟不是盛夏,待会儿日头下去海水就凉了”。结果孙朝忠背后有个搬货的工人肩上负着米长的大箱子往前来,那工人被压得躬身略微垂首,可能没看见前面的孙朝忠,眼见就要撞上了,方孟韦赶紧叫“小心”,伸手拉住他手臂将人扯到一边。

两人到一边靠着栏杆站定。

“撞上倒好了。”孙朝忠脸上的笑意深了。

“怎么,我救错了?”

“这样,缠一圈纱布。”孙朝忠冲自己的头比划比划,“撞了脑子是一劳永逸的事。去了崔婶儿那里什么也不用说了。”

“你想得倒美。哎!”方孟韦一下子放开他的手臂,“忘了我刚吃了根冰棍,手上全是糖水,这下都蹭你袖子上了。”

孙朝忠想到沙坪坝。方孟韦那时候蹭到他袖子上的,只有泥土跟眼泪。

糖水特别好。

“不碍事,反正去游泳,到了地方我去更衣室里洗洗就好。”

上了双层巴士一路晃悠过去要一个多小时,两个人爬上二层挨着坐下。方孟韦拉开了窗户透气,想起几月前去见孙朝忠的那个晚上,下着雨。这一次天气竟这么好。

孙朝忠从怀里掏出烟来,背对着窗户跟方孟韦点燃。

“你抽烟?”方孟韦第一次见他抽。

“我知道你不抽烟,所以以前在你面前都忍着。”他自然地吸了口,“可夜里写东西,不抽烟的话,太寂寞了。特别是看着孙先生跟方小姐你侬我侬的时候,如果不抽一支烟,有时我怀疑究竟是他们真的活着,还是我?”他转头看着方孟韦。

“谁说我不抽的?”方孟韦被他看得心里发毛,从他手里把吸过的烟抽出来,放进嘴里轻轻吸了一口。

有些小心翼翼,因为以前一抽就咳嗽。可心理作用居多,多半带着跟父亲置气,跟自己置气的意味。果不其然今天就好好的。除了觉得鼻腔跟喉咙里有些辛辣之外,尼古丁也很快起了效,今天第一次,他终于敢认认真真地看着孙朝忠。细长的眼,丰满的耳垂,微有些翘的唇……他也许不知道胸中鼓动的陌生感觉叫心动。也没多吸,就一口,把烟还给对方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实在有些唐突,也不知道孙朝忠介不介意。

果然看见对方接过去,在金属烟盒上戳灭了那支烟,重新放进烟盒。

“怎么不抽了?”有些心虚。

“不抽了。”孙朝忠浮起一丝笑意,不像是介意。

方孟韦见他嘴巴动了动。

“这不行,约法三章。以后我们之间,不许说葡萄牙语。我又听不懂,被你偷偷占了便宜都不知道。”

“我想告诉你啊。我怕你恼,孟韦。你问我,我就告诉你我说了什么。你问我吧。”

“反正不是什么好话。”方孟韦被他说得不知接什么话好,转头去看窗外,又把手伸出窗外,张开手指在风里拨动。修长的手指,边缘跟指尖在阳光下几乎透明。

巴士顺着黄泥涌道,路过跑马地,远远看见八月底依然碧绿的马场,没有赛事,这在香港是难得的让人心旷神怡的大片空地。再往前就是浅水湾道,慢慢能看见停着白色大船的浅碧色的海了。

到了人不少的海滩,方孟韦换好了衣服出来等,孙朝忠在里面用水冲洗衬衫,找不到地方晾,干脆拿出来摊开了放到沙滩上烤。水渍缩小得很快。

两人下水游了一圈,水性都很好,但还是方孟韦更胜一筹,他虽看起来相对单薄,但肌肉线条漂亮得不得了,特别沾了水晒得稍黑,全身皮肤都健康得发亮。孙朝忠宽肩窄腰,因为夜里需要久坐他一直很注意锻炼身体,完全没有赘肉,比起博物馆里不穿衣服的雕塑也不差。

上了岸以后两个人累得趴在沙滩上晒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崔婶的事。方孟韦偷偷看旁边的孙朝忠。看他一对耸起的肩胛骨,像振翅欲飞的蝴蝶,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微微凹下去的腰窝里有些沾了沙子的海水,然后是湿掉的泳裤包裹住的翘起的臀部……

他清了清嗓子,刚想说点儿什么转移自己的注意力,突然听见有个声音在叫:“雪朝?”

女孩子的声音。

方孟韦顺着声音来的方向望去,看见不远处一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,穿着素白的两件式泳衣向他们跑过来,停在孙朝忠跟前大大方方就坐下了,将时髦的墨镜推上脑袋,露出水灵的大眼睛。窄而挺的鼻梁,小巧红润的嘴唇,是个美人。

“你说怎么这么巧?本打算走了,结果二哥的墨镜找不到,这才又返来,结果看我遇见了谁?”她偏头笑,露出一边半颗光洁的虎牙十分可爱,“二哥,二哥你看我逮到了谁?”

一个中年男人听见她的叫声朝他们走过来,“雪朝,good afternoon.”看来墨镜是找到了。

孙朝忠坐起身,开始与他用英语对话,说得并不特别流畅,但交流基本没什么问题。大概就是寒暄两句,解释为什么一直忙着,没有空陪他们家小姐打球逛街约会。

女孩子凑近撒着娇,干脆搂了孙朝忠的一边胳膊,把头放到他肩上。他也没有拒绝,自然跟她二哥讲,“This is my friend. Fang Mengwei.”

方孟韦没有英文名。他不赶这个时髦。

“你也姓方?”女孩子没等她二哥开口先叫出声来,“真是有缘,我叫方雨萍。”她冲方孟韦伸出手。

方孟韦礼貌跟她握了握手,算是认识了。她二哥叫Mike,倒是好记。

方雨萍他们本就打算走了,所以也没有多聊,被他二哥拉走时还恋恋不舍,想约孙朝忠吃饭。被孙朝忠打着哈哈囫囵过去。

那两人走后,方孟韦就说想再下水,孙朝忠点点头,看他起身,走下海去。自己就抱膝坐在早已晒干的衬衫旁边,远远看着方孟韦的头在海里时隐时现。有时看他一个猛子扎下水,半晌不出来,心就紧张得砰砰跳,但他总是会出来。叫孙朝忠自嘲庸人自扰。

——“孙秘书,你别走。我问我表妹的,你都可以听。”

那双含泪的眼,至今还会出现在他的梦里。只是最近他会轻轻捧起那张脸,将自己的唇印上那双眼睛。别哭,孟韦。

他知道是在梦里。所以肆无忌惮。

太阳快落山。方孟韦终于上了岸,刚才狠劲游了几个来回,走路都觉得腿打颤,精疲力竭。

他走到一直盯着他看的孙朝忠身边,居高临下跟他讲,“走吧。”声音冷得像夜里墨色的海。

“是该走了,有云飘来,夜里要落雨。”孙朝忠指了指天边,方孟韦看过去,是有一片蓄势待发的暗色的云。有点儿舍不得,好天气这么快就要结束了。

换好衣服,走到巴士站,方孟韦说:“今天也商量得差不多了。到了崔婶那儿可千万别露馅儿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伯禽跟平阳爱吃豆沙月饼,不过更喜欢吃花糕。甜的那种。要是方便的话,你就带两块过去,讨他们开心。”

“恩。”

“……你就,没什么想跟我说的?”

孙朝忠看着方孟韦,“我们约法三章了。我不能说。而且我说了,你也不会问。”

方孟韦便不再开口。沉默里想起魔鬼化身的蛇。对他窃窃私语的蛇。他的坚持。他的不能“堕落”。想着想着连孙朝忠跟他上了同一辆巴士都没有反应过来。本来他是回半山,而孙朝忠该坐另一辆去中环,然后坐天星小轮回九龙。

还是挨着坐在二层。却跟来时那种无间又轻松的气氛完全不同了。

“本来听方小姐叫二哥,看她十几岁的年纪,我还以为她二哥不过就二十,顶多三十,可Mike看上去竟快有四十了。是吧?”

二层只有他们俩,沉默带来尴尬,方孟韦努力找着话题。

“他们家有九个孩子。雨萍排行最末。”

他叫她雨萍。方孟韦想。

雪朝写了两篇小说。女主角一个叫方雨,一个叫方萍。

孙朝忠却没有察觉方孟韦的思绪万千,继续讲着:“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,父亲是爵士,今年已经六十出头。香港有很多这样的大家庭。……Mike在小说方面给我很多帮助,最初我的稿件就是被他看上的。算是对我有知遇之恩。”

方雨萍确实一看就是豪门里出来的女孩子。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小姐气派。却抵不住她喜欢孙朝忠。

她看着他的时候,眼神都是放低的。柔顺得叫人生出恻隐之心。

当年的梁经纶不是个好人,对着木兰方孟韦可以义正辞严;可眼下的方雨萍……

等方孟韦一惊,反应过来自己在拿孙朝忠跟谢木兰比的时候,巴士已经停在了半山脚下。

爬起山来思考会有些困难,因为肺跟脑子抢空气。他略吃力地想起上学期,或者上上学期的文学理论课。故事是经过艺术加工的经历。所以他一直自作多情以为是自己的角色,其实放到真正的方小姐身上是不是才更为合理。可惜了那罐太平山上的月光。自己写去的那封信,成了为他人做嫁衣了么……他时不时偏头,看走在身旁的孙朝忠。这个可以给他答案的男人。却也是给他制造问题的男人。

“你为什么在这儿?”他才想起来问,孙朝忠怎么没回九龙去。

孙朝忠老老实实没说话。

因为约法三章。

走过“情人道”,大片乌云遮天,凤凰也不见了。

他们在门口道别时,雨点已开始往下砸。方孟韦叫孙朝忠等一等,进屋去找来一把伞递给他。

进屋以后,方孟韦觉得脑子很有些不清楚,可能下午后半段游得太狠有些脱力,倒在床上就睡过去了。是被电闪雷鸣吵醒的,大雨哗哗哗的声音,像是天塌了。鬼使神差,他起身去打开大门,果然看见孙朝忠站在台阶下大门外,满身满脸的雨水。

没有撑伞,因为撑伞也没用。

方孟韦紧紧抓着门边,抓得指甲泛了白,狠狠咬住后槽牙。有那么一小会儿,像是忘记了怎么说话,只是静静跟雨里的那人对望。

然后。

“快上来。”他冲孙朝忠招手。

看他有些瑟瑟抖着,一步步爬上门前的石梯。

“谢谢。”孙朝忠的嘴唇都是乌青的。两个字的感谢,讲得极费力。

方孟韦侧身让他走进屋里。

拉亮了壁灯,打量孙朝忠被雨水淋得湿漉漉,分成了几束的头发。贴在额头和眉间。方孟韦突然想,他小时候跟着学校往重庆迁徙的时候,遇到下大雨,是不是就是这幅傻样。

 “站这儿,不许动。”他突然提高了音量,表情甚至有些凶狠。仿佛孙朝忠是几年前方副局长从大街上抓回来的小偷。害得他的胸腔里面空荡荡地疼。

他去浴室里拿来今天带去游泳的大毛巾,刚好还没来得及洗。

回来孙朝忠果然还站在那里,一下没有动。身上流下的雨水已经在脚边形成几滩微小的湖。方孟韦走到他跟前,没有理会孙朝忠抬起来想接过毛巾的手。亲自动手帮他擦起头上跟身上的雨水。一下一下,边擦,边摁,慢慢吸干头发,和衣裳。

“说吧。”

“恩?”孙朝忠的整颗头都被大毛巾包起来,方孟韦的手上下轻轻揉动,叫这一声问句拖长了声调。上扬的尾音像一颗火星,很快在他身体里燃起一簇簇小火焰。

“你那一句得瑟的葡萄牙语。”他用大毛巾将孙朝忠围住,感到他还在微微颤抖。干脆隔着毛巾把人抱进怀里。现在方孟韦整个人都发着热,像淋了大半夜雨的人是他。所以发了烧。这感觉既猛烈又陌生。像是一瞬间蒸干了他体内的所有水分,叫他口干舌燥。而他怀里就有个湿淋淋的人。

“孟韦。”

“嗯。”闷闷的。

“那你吻我一下。”孙朝忠轻轻地说,“你吻我一下,我就告诉你。好不好?” 


评论(18)
热度(65)

© APOPHASIS | Powered by LOFTER